申請四輪電動代步車補助
若要申請四輪電動代步車補助,
需輔具資源中心評估通過後,持需求評估表及相關文件,才能進行申請補助。
電動代步車之申請基於安全考量,
具視障、心智障礙或精神障礙之多重障礙者,不予補助,
且申請補助之電動代步車以四輪之電動代步車為原則,
且2前輪之輪胎內側距離須大於30公分
【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條件】
1. 重度肢體障礙者 。
2.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重度以上者。
3. 罕見疾病患者經醫師診斷證明書註明為所需輔具器材, 特殊情況則由地方政府專案核定
【準備文件與購買後核銷流程】(請點圖片連結)

低收入戶最高補助$25,000 (最高補助之全額)
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$18,750 (最高補助之75%)
一般戶最高補助$12,500 (最高補助之50%)
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的補助金額,
主要依據衛生福利部所訂定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進行,補助金額依輔具項目而定。
部分輔具需經醫師診斷或政府相關專業人員評估,
確認有使用該輔具的必要,才會進入審核核准評估階段,
原則上身障輔具補助必需經評估後才能購買,
但特殊狀況可能會有急迫性需求使用,
在申請同時請先詢問的輔具評估人員,是否可先購買保留收據再依流程核銷。
否則若先自行購買後再申請補助,
往往可能會因條件不符合而不能申請補助喔~
文章內容參考 :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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